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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列表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
集团党委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凝聚起“落实整改是首要任务”的共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传达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和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并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章节进行传达学习。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直属各单位和本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问题整改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专项小组,具体负责整改任务的跟踪落实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统筹推进整改。
巡察问题反馈以来,集团党委组织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8次,班子成员围绕牵头负责的问题,组织牵头部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16次。针对巡察反馈的4大类14项46个问题逐条梳理,印发《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共制定211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措施156条,修订完善制度32项。
(三)坚持以上率下,凝聚整改合力。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集团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发挥“头雁效应”,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推动分管范围内牵头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各牵头、参与单位(部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倒查制度漏洞,紧盯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积极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两非’清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常态化开展“两非”企业排查和清理处置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将“两非”企业清理处置作为专项指标纳入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二是全面落实“两非”企业清理注销工作。
2. 关于“对标一流行动不快”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结合发展实际,修改完善对标一流实施方案,持续强化对标一流管理工作,将对标一流工作成效纳入下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2025年,集团作为市属企业代表之一在全市国企对标一流价值创造行动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经验;二是2025年,集团下属相关单位持续开展对标行动5次,通过内强管理、外拓市场等方式,积极对标找差。
3. 关于“内控机制尚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签证变更管理制度建设,二是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设计、图纸审查、财评、征地等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合理安排工期,杜绝方案不确定、图纸未审查即启动招标的情况发生,确保控制到位;三是通过加强审计常态化,持续增强审计工作成效。
4. 关于“指导监督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对集团现行的89项管理制度“回头看”,汇总印发《交投集团制度汇编》,2024年根据“企业制度提升年”活动,对原制度适用性、可操作性及内控管理缺失进行补充完善,修订、新增制度共计12项。开展集团员工制度培训,强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常态化开展年度内审及专项审计,提升审计广度与深度,将合规性审计延伸至企业管理的各层面、各环节,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前瞻性作用;三是加强集团各职能部门联动,针对企业经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已发现问题强化问题整改,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整改到位,并将问题整改成效作为集团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四是印发《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加强宣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文件落实到位。
5.关于“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等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层层细化责任清单、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各单位进行常态化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开展全方位常态化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防范等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将持续完善、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全力实现安全风险防范前移、隐患动态清零、集团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6.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在党委中心组和支部党员统一活动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摘编等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二是印发《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按照主体责任清单每季度按时向纪检组报送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开展“清廉交投”大讲堂系列活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讲授专题党课,邀请外部专家进行专题授课;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印发《构建联合监督体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并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履职不力的问题进行处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纳入月度考核评分内容。
7.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510”警示教育月活动,在全集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将集团班子成员纳入风险点排查范围,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风险危害程度,科学合理划分风险等级,杜绝随意定级问题的发生;二是开展“以案促改”专题活动,选取贴合本单位或行业内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从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不断增强治理效能;三是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
8.关于“作风漂浮乱作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公交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制度重新梳理和排查,结合实际新增、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等16项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制度的适用性、实效性;二是常态化开展事故处理档案监督检查,强化对事故的跟踪管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管理台账专项检查;公交公司纪委建立对业务管理效能再监督机制,牵头对公司事故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三是对宣传费用列支进行回头看,确保宣传费用列支合规,印发《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费用报销的具体要求,组织人员培训,严格财务审核,加强费用报销的准确性。
9.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全面自查,集团及各直属单位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全部退(扣)回。
10. 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宣贯与执行,组织专题学习统一思想,明确公商务接待界限、审批及报销规范;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印发《集团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开展系统培训,明确费用报销全流程审核要点,筑牢费用审核管理基础;三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直属单位对“三公”经费特别是公商务接待进行“回头看”,规范接待审批程序与报销凭证;四是督促各单位压实管理责任,确保合规开展各项工作。
11.关于“银行账户统筹管理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集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强化银行账户全周期管理,确保新增账户符合制度要求的开户流程,账户清理及时有效。
12.关于“资金支付审批不严、现金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通过付款签批流程处理,印发《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资金支付相关要求,支付方式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
13.关于“未按规定收缴工会会员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依规足额扣缴会费,制定工会会费扣缴方案,重申工会会员会费缴纳的规定和标准;二是组织开展自查,按规定扣缴工会会费。
14.关于“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工会经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市总工会文件精神,制定详细实施方案,严格审核人员条件;二是所有人员报市总工会审批后参加活动。
15.关于“超标准支出培训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评审、讲课等劳务费发放的通知》《关于建立规范培训“一提两查”机制的通知》要求,科学制定培训预算,严格审核培训支出,按照规定标准执行。
16. 关于“法规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成立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管理、统筹、协调;二是集团改革招标采购工作机制,研究修订招投标相关制度;三是常态化组织开展自主实施项目招标采购检查工作;四是严格按照招投标方面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招标活动。
17. 关于“招标文件设置主观性较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研究修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组织招采条线人员专题学习建筑企业施工、设计、监理等资质及承揽工程范围等业务知识;二是严格执行集团“三重一大”制度,将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优化营商环境及公平竞争要求作为重点审查内容;三是及时在集团网站和省、市招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更加充分竞争。
18. 关于“招标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构建联合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整合财务、审计、法务、工程、招标、总工、安全等各类监督资源,构建协同高效的内部监督体系;二是集团改革招标采购工作机制,集团研究修订招投标管理相关文件,并严格执行,做到合规招标;三是组织宣贯解读招标政策法规文件,组织招标采购条线工作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四是坚持每季度对下属单位自主实施项目内部制度执行情况和招标采购工作开展检查。
19. 关于“项目建设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根据项目不同实施阶段,强化对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建立长期督查机制。实施护航专项行动,持续扎实高效推进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化解工程领域中的重大风险隐患。
20. 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的通知》,规范资金支付流程,确保项目资金使用依法合规;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加强部门联动,确保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到位;四是对集团在建(运营)的15个国省干道服务区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
21.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集团意识形态相关规定,明确应当严肃追责问责的情形及应当给予“一票否决”的相关情形,调整优化考核各项分值;二是集团各直属党组织按要求每月向集团党委排查报送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及下月工作计划;三是强化“三审三校”机制,保障宣传信息政治导向与事实准确;四是开展新闻宣传专题培训,提升通讯员专业能力;五是完善宣传考核机制,修订《集团新闻宣传及信息报送考核办法》。
22. 关于“保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管理基础。修订《集团保密工作制度》,明确涉密范围、责任体系及管理要求,提升制度操作性;二是深化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有企业保密管理应知应会手册》,纳入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月度例会学习内容;三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宣贯和解读上级保密工作要求,同时对接上级部门强化指导,在集团全系统开展保密专题培训;四是强化风险管控。完善涉密设备台账,加强涉密人员资格审查,规范涉密设备、涉密人员、涉密区域管理。
23.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集团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对各直属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逐项赋分;二是印发《集团党建工作月度督查计划》,每月分专题开展党建工作督查;三是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重要内容。
24.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集团党建工作要点对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进行明确要求,并定期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提醒;二是按照集团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学习研讨、征求意见、问题查摆等工作。
25. 关于“支部换届有瑕疵”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将支部换届合规性纳入集团党建工作月度督查,抓好日常党的建设工作,高标准做好委员增补工作,扎实做好对所辖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
26. 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将核查党员档案、党员发展程序规范性纳入集团党建工作月度督查,持续加强集团各级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建设,举办集团基层党建、意识形态、作风建设工作专题培训。
27. 关于“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集团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二是抓足用好全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政策机遇,逐步构建起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化”的后备干部人才梯队;三是加大干部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力度,助力集团打造一支梯队科学、能力突出、素质全面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28. 关于“选任程序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酝酿调整科级干部时,及时报送干部“三龄两历”、受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情况,干部任职前公示时间从党委会研究第二天起算。
29. 关于“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集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回头看”,及时更新集团干部人事档案全覆盖人员名册,重点对干部职工“三龄两历一身份”、家庭主要成员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进行核查,将档案审核认定有关材料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二)仍需按计划继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 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与交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印发《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交通强国建设、国资国企改革等方面内容的学习,提高学习质效;二是集团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重要论述的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深入实施集团“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定期通报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四是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今年以来,拓展了公交场站“光储充一体化”绿能项目,与东南大学校企合作共同开发公交运营仿真模型;五是以资产清查工作为基础,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企业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制定资产盘活方案,针对不同种类资产制定分类盘活措施。
2. 关于“企业发展‘路线图’不够明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集团“十四五”规划存在问题,对未到位事项进行整改;二是围绕集团“十五五”规划开展专题研究;三是科学编排年度投资计划,严控新增无效投资,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四是定期进行经济分析,确保集团整体平稳运行;五是就存在问题的部分在建项目进行专题会商,形成解决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六是围绕高铁“半小时经济圈”发展,学习先进城市相关产业运营公司的经验;七是积极配合做好高铁新城商务区产业布局的优化调整工作;八是在产业项目推进方面,积极推动改善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在城市大市区和部分县市区已建成一批新能源充电场站和充电桩,运营初见成效,为广大市民“绿色”出行提供电力保障;九是大力推动物流园区建设,回归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对外招商,通过项目招商、基金招商等方式,按照“先轻后重、轻重并行”的招商原则,达成了多个重资产项目的合作意向;十是围绕交通主责主业,加大对交能融合等产业项目规划,对照全市物流体系布局,加强物流园区规划,明确物流体系转型方向。
3. 关于“交通事业的主力军作用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专业机构已完成新一轮城市公交线网规划初稿编制和SRT线网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速智能化技术与公交运营的深度融合,为市民提供线路查询、多元支付等智慧化出行服务,截至目前,常规公交站点“码上到”微电子码已达到3000余个;三是在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前,根据项目特点,强化项目专班建设,并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及困难进行事前预判,做好预案,保障项目关键节点顺利推进;四是对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研判和调度,同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项目专班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管与配合,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建立切实可行的项目推进机制;六是围绕2025年储备项目、计划投资等项目已经开展前期的准备工作,为项目的落地实施建立前期基础;七是常态化开展“两问一宣”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宣传推广公交)14次,结合市民诉求,开通定制3013线、盐龙夜班线等服务民生专线,全面启动运营服务深化提升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效;九是在公交资源配置、线路设置、协调调度等方面,积极响应群众要求,主动对接市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线网规划调整工作,修订完善场站制度,加固、出新市区公交站台;十是在加快智慧赋能公交发展方面。创新探索校企合作和专业机构考核兑现的线网优化机制,今年已调整优化线路14条;在“掌上公交”APP推出定制公交线路,方便市民智慧出行;在提高准点率和高峰运营速度方面,加大准点公交推行力度,新增了7条准点线路,总量达67条;严格执行《公交车辆限速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推行响应式停靠站,提高运营质效。根据2023年度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监测分析报告:“监测情况来看,盐城市在平均运营速度等指标上得到明显改善,其中‘早晚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速度’较上一年提升4.3公里/小时”。
4. 关于“三项制度改革未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根据集团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配套处理;二是已对处分下达和绩效扣除程序予以完善。
5. 关于“市场化转型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部分公司已退出融资平台;二是对新投资项目形成专项投资审查意见,对往年投资项目,完成投资后形成评价报告并上报;三是集团积极开展招商活动,制定集团招商信息共享机制。
6. 关于“资产保值增值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资产应租尽租和加油站增加营业收入,加大服务区招商引资力度;二是强化成本管控,明确服务区成本压降目标,加强对公益性单位的成本分析,按月通报经营情况;各服务区实施节能降耗、开源节流等措施,减少公益性支出;进一步规范服务区零星项目维修预算管理,保障资金合理使用,达到节约运营成本的效果。
7. 关于“债务隐性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编排年度投资计划,严控新增投资、无效投资,合理控制投资规模;二是梳理形成资产盘活清单、资产办证清单,积极完成资产盘活考核任务;三是利用集团双AAA信用等级优势,进一步压降融资成本。通过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合作,鼓励项目贷款期限拉长,压降非标贷款比例;四是积极配合完成集团改革深化提升工作,认真梳理改革任务清单,提高运营质效。
8.关于“投资风险把控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合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进一步明确股东权益;二是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三是强化审查意见执行监督工作;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对资金使用进行管控。
9. 关于“基建手续办理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各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化办理建设项目前期手续,确保建设项目基建程序规范;二是对下属单位自主实施项目内部制度执行情况和招标采购工作开展情况随机检查;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规,规范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杜绝未完成消防验收项目投入使用;四是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日常消防抽查、检查,切实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抓实、抓细消防工作,消除消防隐患。
10. 关于“班子整体合力活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持续提升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履职能力,积极选派班子成员参加县处级干部进修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修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多次组织集团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网络课程相关专题学习。
11. 关于“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集团党委在上一轮落实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的精准性,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效落地;二是强化多措并举,集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承担上一轮巡察反馈反弹问题的整改工作,谋划推进落实相关措施,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三是针对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反馈的相关问题,逐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整改销号机制,确保达到整改效果;四是对发现的问题“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尤其对反复发生的问题重点关注,提前预防,建立长效防控机制。
(三)巡察移交立行立改事项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1. 关于立行立改事项的整改情况。
集团不涉及立行立改事项问题的整改
2. 关于巡察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集团党委已按期向巡察组提交了信访办理情况报告。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集团党委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集团党委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压力传导,坚持以上率下、层层落实,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一体部署、同步推进,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二)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后续整改。集团党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举一反三,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部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问题,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快整改工作节奏,加强整改落实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将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持续加大攻坚力度,强化跟踪问效督导,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落实。
(三)注重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集团党委将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深化成果运用,将反馈问题整改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69007016;邮政信箱:盐城市运河路1号科悦商务中心A座盐城交投集团;电子邮箱:ycjt202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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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